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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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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3期)
发布日期:2022-09-21 作者: 来源:甘肃省卫健委

我省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全省互认共享 取得积极成效

  按:我省自2020年起,按照“小切口、大提升”的工作思路,聚焦“堵点”“四定一建”健全结果互认体系,聚焦“难点”“三优化”实现同质化提升,聚焦“痛点”“三明确"提高医疗机构积极性,推动实现7项临床检验结果、5项超声影像检查结果、7项放射影像检查结果全省互认共享,取得积极成效。“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全省互认共享”荣获2021年度“推进医改 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

 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不能互认共享,是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就医“急难愁盼”问题。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2020一2021年)》,明确提出到2021年年底前,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条件的中医、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2年,继续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覆盖。

一、聚焦“堵点”,“四定一建”健全结果互认体系

一是定工作体系。2020年,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共享被列入年度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相关部门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完善政策制度和互认体系,全面解决医院责任不明确、目标不清晰、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信息平台不联通等问题,通过定期调度、通报督办等形式加大落实力度,建立健全互认共享工作体系,形成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一把手亲自抓的高效推进机制。二是定互认项目。通过科学合理确定检查检验互认项目和互认条件,7项检验结果(血常规、尿常规、乙肝检测、丙肝检测、常规生化、常规细菌培养及药敏鉴定)、5项超声检查结果(腹部彩超肝、胆、胰、脾、肾)、7项影像检查结果(头部CT和MRI、胸部CT、腹部CT和MRI、脊柱CT和MRI)被列入互认项目,后续还将逐渐扩大检查检验互认项目范围。三是定互认标准。为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同质化服务目标,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临床检验、超声影像、放射影像质控中心研究制定《甘肃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标准》《甘肃省超声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甘肃省放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供标准依据。四是定互认程序。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互认标准,在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时对互认项目加以醒目标注,方便临床医生快速识别。患者在医院复诊时,如确需重新检查,须由中级职称以上医师综合评估并签字才可再次开具检查检验项目,严格杜绝无指征的重复检查检验。五是建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交换平台。依托甘肃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检查检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打通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等业务系统,实现跨地区、跨机构、跨业务数据大联通。 

二、聚焦“难点”,“三优化”实现同质化提升

一是优化质控体系。大力推动省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目前省级和14个市州、兰州新区已实现检验、影像、超声等医疗质控中心全覆盖。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质控工作。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所涉及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结果同质化。二是优化室间质评。积极开展全省医学检验实验室、放射影像、超声科室间质量评价和室内质控。三是优化考核流程。为确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各级质控中心完成培训考核后,将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纳入互认名单,并根据年度质评结果动态调整互认医院,达不到互认要求的将退出互认名单,全省通报督促整改,并持续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动态管理机制。

三、聚焦“痛点”,“三明确"提高医疗机构积极性

一是明确奖惩措施。坚持“应认尽认”“奖惩并用”。对于明确规定应互认项目未实现互认的医院,由相关医院、责任医师向患者退回相关检查检验费用。二是明确监管措施。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纳入大型医院巡查、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进行监管,达到“以管促改、以管促建、以管提质”效果。三是明确激励措施。明确医疗机构室间质评成绩与医院等级评审、能力建设经费拨付挂钩;鼓励将医务人员分析判读全省检查检验结果、开展结果互认工作情况作为绩效分配的考核指标。

截至目前,全省234家医疗机构实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252家实现超声检查结果互认,176家实现放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据测算,2021年全省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来,累计为患者节约医疗费用2亿元。8月27日,在2022年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会暨中国卫生发展高峰会议上,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中国卫生》杂志社、健康报社主办的2021年度“推进医改 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展示与颁奖,甘肃省“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全省互认共享”荣获2021年度“推进医改 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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