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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三五”甘南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5 作者: 来源:

州卫法监发〔2017〕8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十三五”甘南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州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我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全面促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十三五”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甘南州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全省卫生健康大会精神,我委制定了《“十三五”甘南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0日

 

 

 

甘南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全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法推动健康甘南建设。为努力建设统一、专业、高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根据《“十三五”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和《“健康甘南州2030”规划》、《甘南州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以来,经过州、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的共同努力,全州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取得了可喜进展。综合监督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全面推开,基层卫生计生监督力量逐步加强,实现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县乡全覆盖。制定了《甘南州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规范约束了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实现了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综合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2016年底,全州核定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人员编制  116名,实有130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17人,中专及以下学历13人,45周岁以下86人,46周岁以上44人,监督员队伍专业结构和年龄层次基本合理。“十二五”期间,共举办各类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十多期,参加国家、省、各类培训60人次,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和执法案卷评比  次,综合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完成了被监管单位卫生监督信息数据库建设,落实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管理员、报告人、审核人备案管理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现场监督、投诉举报、一户一档、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等全部实现了网络直报。配备各类现场快速检测取证、执法仪器135台(件),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综合监督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建立综合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稽查,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监管工作更加主动。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合格率稳步提高,医疗监督全面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扎实推进,中藏医药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依法治州方略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一是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基础相对薄弱,县(市)域间发展不平衡,监督机构性质不统一、规范化建设有待完善。二是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能划分和运行机制不相协调的体制性矛盾仍然存在,影响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监督执法装备缺乏,监督队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监督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不能完全满足卫生计生监督任务的需要。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机遇期,但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必须加快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明确监管行政部门和执法监督系统的职责,加强监督执法机构资源配置及规范化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效能,确保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水平得到提升。必须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使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必须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措施,力争到“十三五”末,使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推动健康甘南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三五”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新任务和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逐步建立科学、完善、高效、统一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新体系,为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健康甘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卫生计生监督服务需求为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水平,使卫生计生监督事业发展成果更加广泛、均衡地惠及人民群众。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发展基础。

2.坚持依法监督、公正高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法定的监督职责,确保监督依法开展。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有序发展。

3.坚持综合监管,重点突破。坚持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与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领域、行业问题相结合,增强综合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综合监管工作的社会效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4.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破思维定势的障碍,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机制更加明晰和规范,提高综合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围绕卫生计生监督改革发展重难点问题,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工作对策;统筹规划好符合卫生计生监督事业自身发展规律和发展阶段特点的战略重点和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主动适应群众健康需求,突出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执法,有效遏制和减少损害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运行机制,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和执法队伍两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度,完善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保障机制。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制度和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到2020年,实现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职责得到有效落实,监管水平大幅提高,卫生计生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显著改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具体指标

1.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和派出机构设置,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保障机制,推动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全面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学科人才队伍建设。

2.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建设,以《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依据。以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快改善州、县卫生监督所仪器设备、取证工具、信息网络等硬件设施条件,保证以快速、简捷、精良的装备开展执法工作。

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基本形成“职权法定、程序正当、裁量适当、管理规范”的执法管理制度,提高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中快速检测、在线监测技术应用能力,强化信息收集分析能力、案件调查取证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卫生计生监督业务需求的融合。

4.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监督能力,强化医疗执业行为和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并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提高卫生计生监督的社会效益。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1.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发生情况;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发生率≤10%;

医疗机构多次不良执业行为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发生率≤5%;

2.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符合率100%;

3.医师法律法规认知测评合格率和医疗机构核心制度执行符合率≥95%;

4.病历书写规范率≥90%;

5.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和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规范率≥95%

6.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瞒、漏报率≤5%(其中重、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瞒、漏报率为零);

7.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规范处置率≥95%(其中重、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规范处置率100%);

8.医疗照射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率≥95%;

9.医疗机构消毒卫生抽检合格率≥96%;

10.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合格率≥90%;

11.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卫生质量和控烟监督检查合格率≥95%;

12.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90%,生活饮用水抽检合格率城≥85%,农村≥90%;

13.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抽检合格率≥90%;

14.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执业资质符合率100%;

15.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法律法规认知测评合格率、服务机构核心制度执行符合率、大型设备应用规范率均≥95%;

16.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消毒卫生抽检合格率≥96%;

17.采供血机构和采供血人员执业资质符合率100%;

18.采供血人员法律法规认知测评合格率、采供血机构核心制度执行符合率、大型设备应用规范率均≥95%;

19.采供血机构消毒卫生抽检合格率≥96%;

20.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合格率≥90%;

21.餐饮具抽检合格率≥95%;

22.放射防护监督抽检合格率≥95%,职业健康监护率≥75%;

23.已审批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公开率100%;

24.各类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95%;

25.新颁布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率和违犯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查处率≥95%;

26.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报告处置率100%;

27.公共场所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率90%。

四、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和队伍两大建设,切实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水平和能力。

(一)加大制度规范建设力度,保障执法监督规范高效。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以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和社会普遍关注领域违法问题监督执法制度规范建设,完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中藏医服务、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监督办法和诚信档案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黑名单管理和“二维码”监管制度。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查制度。二是探索加强监督机制新举措。强化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完善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等监督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与工商、教育、住建等部门的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巩固部门间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推行全行业监管。着力完善综合监管法规政策体系,促进全行业监管,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完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做好职能衔接,增强综合监管合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大数据应用,不断提高综合监管信息化水平和综合监管效率。到“十三五”末,要逐步建立并完善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集中、统一、专业、高效的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体系,形成政府监管、执法监督、行业自律、各方参与、社会共治的综合监管治理新格局。四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面完成《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和“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综合监管。推进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细化评价标准和方法,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检查,提高整治效果。坚持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卫生计生全行业自觉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监督体系建设力度,保障执法能力不断加强。一是构建科学有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网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和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学合理设置执法层级,筑牢织密网底,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力量整合,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干部在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配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推动村居计生专干兼任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二是协调充实监督执法人员。结合当前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明晰执法监督工作职责,明确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机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等职责。评估现有队伍状况,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等要求,落实县(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配置标准,合理调整执法监督人员结构,加强执法监督力量。三是提升监督机构能力水平。开展示范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工作,推动各级监督机构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配置标准,协调相关部门给州、县综合监督机构重新配备执法检测车辆,促进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统一、专业、高效的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体系。

(三)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保障服务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督。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督检查,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每年不低于95%,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覆盖率每年达到100%。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和规范医疗机构自查工作,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违法问题久拖不决、屡查屡犯的,依法从重处罚。及时组织查处社会舆论反映强烈、各方高度关注的重大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加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监督。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监督工作,加大对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风险管理原则,推进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落实。三是强化公共卫生监督。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实现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督档案,逐步提高监督检查覆盖率。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工作。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对传染病预防控制、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环境等进行系统评价,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卫生要求。加强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督,督促生产企业和经营使用单位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建设完善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信息平台,及时掌握信息,提高监督效率。四是提升计划生育监督能力。围绕计划生育工作重大战略和重要工作部署,明确监督职责,探索开展计划生育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生育监督,到2020年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覆盖率不低于95%。强化“两非”等计划生育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提高部门依法行政和机构依法执业的能力。五是加强中藏医服务监督。完善中藏医服务监督法规政策,健全中藏医服务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中藏医服务监督信息数据平台,重点加强对中藏医诊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藏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取得医师资格人员的监管。整顿和规范中藏医医疗服务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加强中藏医服务监督执法力量,提高中藏医服务监督能力,开展中藏医服务监督执法培训和交流。六是开展综合监督抽检。按照省上监督抽检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我州抽检计划,收集汇总监督抽检信息,掌握和评估总体情况。要逐步扩大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抽检比例。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四)加大监督队伍建设力度,保障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一是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人才培养计划,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含中藏医)监督等急需人才培养。建立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培训质量考评机制。建设若干家监督人员实训基地。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执法能力、工作业绩为导向的职位分级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互联网+”混合式培训管理模式,监督员网络培训注册率达到100%。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健全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地方健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卫生计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执法稽查,投诉举报处理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保障监管数据有效利用。一是提高监督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级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构建联接省级、覆盖全业务应用的卫生计生监督信息体系框架。充分发挥级监督机构在市域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县市提供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支持和服务。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和服务为重点,深化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行政许可、监督执法、投诉举报、网络培训、在线监测、公众服务等业务应用,推广信息化监督执法模式,配置和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卫生计生监督领域的应用。二是加强监督信息利用。根据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监督数据信息,加强对数据信息的挖掘与分析利用,及时掌握信息,提升科学分析研判能力。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促进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内部外部相关业务系统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建立完善信息交换、发布渠道,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执法与行政审批、机构校验等工作联动。以惠民服务为目标,推动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公开。

(六)加大创新突破工作力度,保障卫生计生社会共治。一是提高信息化技术在监督中的应用。以生活饮用水、重点公共场所为主,扩大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范围,建立在线监测技术应用信息平台,为及时预警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依据。加强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应用,完善现场快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设备管理和使用。健全现场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做好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与监督执法工作的衔接配合,提高用技术手段在现场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推进社会共治。发挥各专业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自律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拓宽渠道,方便社会监督。

(七)加大综合监督宣传力度,保障监督队伍良好形象。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引导百姓合理安全就医,提高百姓依法维护健康权益的意识。弘扬“公正廉洁、科学严谨、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卫生计生监督职业精神,挖掘行业先进典型,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引导和行业典型带动作用,树立卫生计生监督队伍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和各相关部门理解支持配合监督执法工作。关注涉及卫生计生监督的舆情,配合宣传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不实报道和传言予以澄清。

五、重点支撑项目

(一)配备更新电脑等设备设施,实现办公办案电子化。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监督人员及时参与国家卫计委卫生监督中心的网上业务培训学习,掌握各项法规政策和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信息,规范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根据工作需要,更新现有陈旧的电脑,达到每名工作人员配备1台电脑,实现办公电子化。

(二)配备卫生监督执法手持终端,实现监督管理科学化。为了便于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现场规范准确制作文书,及时照相、录音、录像等取证,防止证据丢失,现场打印执法文书和照片,提高现场监督执法效率,给每名卫生计生监督人员配备一台卫生监督执法手持终端。

(三)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每个执法组至少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过程、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的言行全程记录,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对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行为、过程进行监督,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防止发生吃、拿、卡、要及不公平、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州县(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监督事业发展对于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要把抓好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的监督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二)加强工作稽查,落实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继续开展本级稽查和县市卫生计生监督层级稽查。重点对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举报投诉处理和监督员守纪情况进行稽查,并围绕卫生计生监督工作重点,定期对监督执法活动中易出问题的环节和上级关注的重点问题实施稽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执法监管工作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计生科学知识;健全和维护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公布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宣传介绍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计生监督良好形象;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大力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努力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通过设立行风监督信箱、监督电话和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加强经费投入,开展督导检查。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两大系统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等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县市要根据机构和队伍整合情况,整合相关经费渠道,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要加强规划管理,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估,做好中、末期评估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甘南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15份

上一条: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