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全州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报告17种317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其中乙类传染病10种215例;丙类传染病7种102例。
7月,全州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乙类传染病是:肺结核、乙肝、梅毒、痢疾、丙肝,占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5.35%;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丙类传染病是:其它感染性腹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2.16%。
本月天气转暖,雨季来临,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有所上升,各地要密切关注相关传染病疫情,防止村镇、社区传染病暴发,进一步做好各类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预警和处置、报告工作。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重点环境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106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实验室备案和验收管理工作、强化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加强核酸检测人员培训,继续加强入境人员管理和重点地区来甘南人员的精准管理、服务;全州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6号)文件要求,全州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哨点”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充分发挥急救中心“哨点”作用,有效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