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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便民惠民举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作者: 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际,制定了便民惠民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或丰富各项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基本医疗和卫生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甘肃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

为进一步增强居民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的便捷性,提升居民健康获得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要求,特制订我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围绕完善机构布局、改善服务体验、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签约服务感受、做好健康管理、优化就医付费结算等六个维度提出十五条举措。

一、门诊号源优先向基层转诊开放。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的统筹协调作用,牵头的三级、二级医院提前预留至少20%的门诊号持续做好源优先向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由基层家庭医生为辖区签约居民提供上级医院专科门诊预约服务,发挥家庭医生在预约转诊、检查、住院床位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医院要完善转诊流程,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域内双向转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双向转诊机制。

二、保障中高级职称医师值守门诊。根据群众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合理调配人力,统筹安排中高级职称医师值守门急诊、住院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首诊能力。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一名主治医师职称及以上临床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守门诊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与上级医院有关科室开设联合门诊,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或聘请退休知名专家每周固定时间坐诊,使居民在基层即可获得优质医疗服务。

三、推进远程诊疗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诊疗设备数字化、自动化水平,落实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实现远程会诊乡村全覆盖,实现乡镇卫生院与县域心电、检验、病理、影像、消毒供应等5个医学中心互联互通。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保障居民在基层获得高效精准的诊疗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四、适当延长门诊服务时间方便居民就近获得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辖区群众有需求的乡镇卫生院实行工作日门诊延时服务1–3小时,或酌情在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增加门诊服务时间,方便居民尤其是上班、上学等人群在家门口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慢病配药、家医签约、健康咨询等服务。对参加延时服务的医务人员,提供适当绩效补贴,合理安排调休轮休。

五、提供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周末疫苗接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开展预约周末疫苗接种服务。接种门诊结合服务能力、辖区居民服务需求、日常作息时间等开放周末接种门诊,合理分配周末预约号源,对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值班、轮休,节假日服务人员按规定予以补助。

六、强化“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人(辖区内常住人口中)免费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并及时更新辖区65岁及以上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台账,加强主动联系和动态服务,根据健康需求及时做好转诊转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适老化改造,设置老年人友好服务岗位或窗口,为老年患者提供就医咨询、导诊、就诊手续办理、自助信息设备、手机终端等协助办理服务,对老年患者实行“五优先”: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化验、优先检查和优先取药。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新生儿家庭访视、儿童体格检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听力和视力筛查等,为家长进行科学喂养、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优化、整合妇幼、公卫及计免信息管理系统,设置短信提醒功能,提醒患者及时服药、就医、接种疫苗、按时体检等。

七、加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次诊断为或处于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高血压初期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运动健身、饮食营养等非药物处方和戒烟、限酒、“三减”(减油、减盐、减糖)等改变生活方式建议,帮助其通过适量运动、健康饮食等方式控制肥胖等危险因素,恢复并保持健康状态。

八、提供两类慢病长期处方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长期处方服务,为病情稳定的患者开具4–12周长期处方,并逐步扩大慢性病病种覆盖范围。在确保信息真实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对高龄、卧床等行动不便的慢性病签约患者,经患者本人授权后可由家属代开药。

九、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的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或区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对重点签约居民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签约包服务内容开展相应频次的随访、履约服务,经上级医院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居家康复的签约患者,签约家庭医生在其出院1周内进行电话或入户随访,根据其身体状况、服药情况等提出康复治疗建议并开具健康教育处方。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慢病管理中心。

十、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广泛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积极开展中药代煎、药物配送等个性化服务。普遍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加强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推广适宜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10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十一、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辖区常住或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门急诊、住院就医过程中“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服务方式,提供多种付费渠道和结算方式。继续做好村卫生室的医保联网结算。

十二、改善就医服务环境。在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S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推行“一人一诊室”,保护患者隐私,维护就医秩序。加强环境整治和卫生间清洁工作,保持就医环境干净整洁,设置和完善机构内就诊指南及路径标识,方便群众就医。有条件的机构设立便民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放置轮椅、座椅、雨伞、老花镜等便民设备设施,采取“导医+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做到文明服务“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协助患者办理各项就诊手续,进一步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

十三、积极开展巡诊派驻服务。对服务人口较少、服务需求较小、不适宜配置固定村医的行政村,以及尚未设置基层医疗机构的移民搬迁安置点,由乡镇卫生院组建巡诊小分队,定期开展巡诊服务,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至少半天。对乡村医生外出培训、短期内招不到合格村医的行政村,在保证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六不算”标准派驻人员,原则上至少服务满1年。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选派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到卫生人力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派驻人员原则上需在乡镇卫生院连续驻点工作半年以上。提升群众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便捷性,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的目标。

   十四、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强化城市支援农村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千医巡诊强基层”工作,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能力,提出需求,选派适合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人员对口支援,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三级医院专家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期间,每季度至少到乡镇卫生院开展1次坐诊或巡回医疗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平衡城乡间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业务骨干下沉村卫生室,或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到卫生院进行业务培训、临床带教,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形成县带乡、乡带村的工作机制。

   十五、提供上门服务。针对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的患者,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离群众最近、服务利用便捷的优势,通过预约诊疗的方式,由家庭医生团队或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上门服务,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患者的家庭,有效缓解患者及家属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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