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
专项排查整顿结果公示
为强化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管,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9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63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全省327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质量排查,现将排查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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