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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5-15 作者: 来源:州疫情防控办

近期,青海省西宁市连续新发阳性感染者,疫情源头尚未完全阻断。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近期我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五一”以来,全州各县市认真落实全州“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政策,保持了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为了有序衔接“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政策(我州“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按照省防控办要求,继续执行我省现行外防输入政策。即外省来州返州的红码、黄码人员,继续分别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对绿码人员(长途货运司机除外)继续实行“3+2”(3天临时留观、2次核酸检测)措施。

二、请4月30日以来有青海旅居史的来州返州人员,自查行程,落实个人报告责任,主动向交通查验点、宾馆酒店(招待所)、社区(村)、汽车站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请广大居民近期不要前往青海省,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村)报备,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请全州广大居民积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核酸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七、广大居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甘南州新冠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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