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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意见、政协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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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甘南州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22 作者: 来源:

尊敬的吉塔才让委员:

您好。您在州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03号提案“关于建议从州级层面给予乡村医生岗位补助的提案” 已由州政府转交我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全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与人社、组织等部门多次衔接,医疗单位引才机制进一步灵活,引才通道畅通,政策层面落实了医疗单位用人招聘自主权,实行备案制。同时我们加大了本土人才培养、人才招聘,近5年委托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等院校为我州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15个专业445名,定向医学生232名,争取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招录特设岗位全科医生61名,为我州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村医、乡镇卫生队伍建设更是卫生健康系统近年工作重点,我们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这一核心任务,持续加强、巩固基层力量,从设备配备、人才支持、政策倾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按照“填平补齐、功能适宜、规模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完成了全州560个村卫生室分类建设任务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维修工程,为48个乡镇卫生院配置DR、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重点解决乡镇卫生院设备短缺、医疗技术条件受限等困难。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全科医生以乡为单位实现了全覆盖,通过村医考试、乡镇卫生院派驻、县域内调剂、社会招聘等方式实现了560个村卫生室合格村医全覆盖,全面完成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部分)冲刺清零任务。

二是注重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储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全员培训,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全科医师骨干、乡村医生骨干、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等专题培训6期567人,其中3个月以上培训41人。着力解决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低的问题,举办乡村医生专题培训班6期,累计培训674人。在全省乡村医生资格考试中298名通过了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48.6%。

三是全面提升村医保障措施。各县市将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对符合条件的376名在岗村医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2人购买“五险”,为252名离岗村医发放了养老补助金,为村卫生室配置健康一体机,有效改善了群众就医条件。

四是全面落实村医“五项制度”。目前我州村医收入主要有五项组成,即省级定额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一般诊疗费和中医药适宜技术补助,其中省级定额补助由省财政按照400元/月发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资金标准提高到65元/人/年,将村医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量从原来的48%提高到60%,经考核后按照实际完成的任务量及时拨付相应补助;一般诊疗费收入,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2〕2149号)要求,村医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收取一般诊疗费(西医5元/人次,中医6元/人次),中医费用均由医保基金承担,西医费用有个人承担1元,其他由医保基金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每名村医每年2700元;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收入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归村医。

目前,我州村医工资按照五项收入由卫生院为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医按照2000元/月预支基本工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医按照1000元/月预支基本工资。根据各地实际,可按月、季度、半年等对村医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考核,并兑现绩效工资部分。综合上述内容,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1名合格村医,经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但基于我州村医队伍整体质量等因素,部分村医无法完成全部任务,影响到村医的收入。鉴于此情况,我们也积极向州政府、财政等部门争取,但由于我州财政运行对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依赖程度很大,自身“造血”能力不足,自给率不足5%,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各项支出高水平增长的情况下,收支矛盾越来越大,我们已联合州财政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提高我州村医补助。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滔 联系电话:0941-8212364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106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