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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意见、政协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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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03 作者: 来源:

(A类)  

州卫办发〔2018〕151号

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州精神卫生工作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近几年在省卫计委和省二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州的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建立健全了服务网络,加大了宣传力度,从2015年启动精神卫生工作以来,为依法加强我州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有效提升救治救助能力,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全州精神卫生事业发展,2016年州政府下发了《甘南州实施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方案(甘政办发〔2016〕131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和病人的筛查力度,截至5月底,全州累计建档患者1441人,患病率1.96‰,患者规范管理率、规范服药率也逐年提高。

二、建立健全了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自2015年以来,我州逐步建立健全了州、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三级精神患者管理服务体系,为了加强精神卫生管理体系建设,全州建立健全了州、县市卫生行政部门、项目办、基层医疗机构三级患者管理服务体系,全州共有严重精神障碍信息权限系统管理员9个,本级账户11个,信息收集系统直报账号132个,“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已100%覆盖辖区内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综合医院精神科。

全州以县市为单位管理服务体系覆盖率达100%。全州各县市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了患者筛查、建档、治疗、规范管理及报告工作。

三、建立完善了救治体系方面。2016年预计总投资1710万元、5375平方米的州人民医院精神病区建设项目在州人民医院开工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开始室内外装修和附属设施安置,预计2018年底投入使用,病区建成后,将按照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设立精神科门诊,设立床位,并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这样填补了我州在精神卫生救治方面的空白,将极大的方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

四、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州卫计委依托省二院,州、县市8名医师参加了为期一年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转岗培训,州、县综合医院共设立精神科3个,进而加强了我州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各级诊疗服务水平,确保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虽然目前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人才培养等方面还存在很多困难。一是由于编制原因,各级医疗机构编制紧缺,专业人员缺乏,为期一年的精神科职业医师转岗培训派不出人。二是天津医科大等高等院校中没有设置精神卫生专业,只有通过转岗培训增加精神科执业医师。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们继续将精神卫生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多举措、多渠道从机构建设、医疗救治、专科人才培养上下功夫,力争到2020年,全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障水平等将有较大提高,初步形成符合全州实际的精神卫生疾病防治体系、康复体系和保障体系;坚决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发生,全面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您对卫生工作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甘南州卫生计生委建议/提案办理满意度调查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抄  送: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甘南州卫生计生委   821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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