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0年11月份甘南州法定传染病疫情公布
发布日期:2020-12-15 作者: 来源:疾控科

2020年11月,全州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报告18种335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其中乙类传染病11种221例;丙类传染病7种114例。

11月,全州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乙类传染病是:乙肝、梅毒、肺结核、丙肝、痢疾,占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89.14%;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丙类传染病是:其它感染性腹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87.72%。

本月天气转冷,呼吸道传染病有所上升,各地要密切关注相关传染病疫情,防止学校、托幼机构、社区呼吸道传染病暴发,进一步做好各类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预警和处置、报告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市明电〔2020〕88号文件)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配合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全覆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总仓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冷链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双向联络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通报,及时指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消杀、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上一条:2020年12月份甘南州法定传染病疫情公布
下一条:2020年8月份甘南州法定传染病疫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