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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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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师执业注册及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2 作者: 来源:

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卫生机构,省政府政务大厅卫生健康服务窗口: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医师执业注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执业注册

医师资格证由国家统一印制,逐级下发时间周期较长。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方便群众,提高办理时效, 2019年之后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时可不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携带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即可,相关材料及办理流程可参考“甘肃政务服务网” http://www.gszwfw.gov.cn/。

二、合格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由于系统信息错误需修改的,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收集整理后,集中统一提交省政府政务大厅受理、审核并提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每年5月、11月的“第一周”为省政府政务大厅卫生健康服务窗口的集中受理各市州提交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时间。

各地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推进电子注册系统建设,优化医师注册办理流程,严格审核程序,及时高效办理医师注册,不能无故拖延超期办理或擅自增加前置条件,切实保障医师注册权利。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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