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5 作者: 来源:

州卫家庭发〔2017〕3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州藏医院: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州医养结合工作进展,规范医养结合监测工作行为,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关于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州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目的

开展医养结合数据动态监测工作,是实时掌握全州医养结合工作进展,定期分析和评估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效果,为健全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优化和改善服务模式、规范和评价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效率等提供依据支撑。

二、监测内容及填报形式

(一)监测内容。各县市对照《县市级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表》(试行,见附件1)、《医养结合机构信息表》(试行,见附件2)相关内容,与民政等相关部门统一数据口径,由卫生计生部门汇总后统一填报。

(二)填报形式。本次监测采用在线填报形式进行,请各地登录医养结合监测网址:http://222.135.143.148:8080/,进行在线填报并及时上传(系统目前暂时仅支持谷歌、火狐浏览器)。请各县市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三、填报要求

(一)首次报送要求

各县市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始数据统计工作。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在线填报(数据截至时间为统计时间)。并通知辖区医养结合机构按此节点及时完成填报工作。

(二)常规填报要求

除首次填报外,均按季度进行填报。各县市(含辖区医养结合机构)在每年的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与民政等部门畅通信息互通共享渠道,按照《通知》要求,在按时完成本级数据在线填报工作的同时,督促辖区医养结合机构及时完成在线填报更新。

(二)各县市要认真学习吃透监测指标内容,严格按要求填报、审核,不虚报、不漏报,确保填报数据正确、真实、完整、符合逻辑。

(三)各县市及州藏医院医养结合机构账户和密码,待国家下发省上后,统一发送至各县市联系人邮箱,由各县市联系人依据需要转发医养结合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马颖秀  欧晓展

附  件: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表1-3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健康甘肃医者故事---我身边的医务工作者”征文展播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甘南州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