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热点推荐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热点推荐
甘肃省数据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行使用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5 作者: 来源:甘肃省数据局

各市、自治州数据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2025年7月2日,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各地做好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包括《数据提供合同》《数据委托处理服务合同》《数据融合开发合同》《数据中介服务合同》4个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推行工作。现就做好我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使用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示范文本是推动数据基础制度落地的重要载体,是支撑数据要素高效流通、深度利用的制度保障。推行使用示范文本将为数据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流通交易提供范本和参考,以标准化文本形式引导经营主体在合同中约定责任边界,建立交易信任,预防交易纠纷,保护各方利益,推动数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各地数据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使用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二、认真做好示范文本推行使用工作示范文本聚焦数据流通中最典型的数据提供、数据委托处理、数据融合开发和数据中介4类场景,约定了数据产权安排、保密要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通用条款,并围绕数据流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数据情况、数据交付和验收标准等进行了针对性和差异化安排,供数据市场中的经营主体使用。各地数据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数据市场建设实际,因地制宜做好推行使用工作。要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自愿参照使用示范文本。要结合“数据要素×”行动等,推动示范文本在具体领域推行使用,更好发挥示范效应。要按照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思路,发挥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重点企业的作用,持续提升示范文本在各行业领域的影响力和应用覆盖率。支持数据交易机构将示范文本作为标准模板,支持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在采购中应用示范文本。

三、切实加强示范文本宣传力度。各地数据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示范文本的宣传,及时总结推行使用示范文本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营造推行使用示范文本的良好氛围,共创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要强化普法宣传,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增强法律意识,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理性签订数据流通交易合同,提升签约履约守约能力。要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规范使用示范文本,主动对合同当事人做好提示,有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要加强与各类市场主体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发展共赢。

示范文本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首页,进入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免费查询、下载(网址:https://www.samr.gov.cn/)。


甘肃省数据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           


上一条:中国经济展现强大活力和韧性的密码(人民观点)
下一条:多项金融数据增速保持在较高水平—— 更多信贷资源流向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