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0 作者: 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1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上一条: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下一条:2022年甘南州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