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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4 作者: 来源:州疫情防控办

全州广大干部群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最科学的措施。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州已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接种计划覆盖全州9.8万适龄儿童

儿童、青少年和18岁以上人群都是免疫屏障构筑的重点人群。尤其学校属于人口密集场所,一旦有输入性新冠病毒疫情发生,易造成局部的传播流行。此次疫苗接种范围为甘南州州内所有3-11岁人群。3-11岁适龄且无接种禁忌的儿童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做到应接尽接。

二、免疫程序

目前,我国批准使用于儿童的疫苗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应在首剂接种完成后8周内完成。根据要求,甘南州11月20日前应集中完成3-11岁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12月底前集中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此次接种继续实行免费政策。

三、使用的疫苗

目前3—11岁人群获批使用的疫苗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四、接种方式

(一)全州3-11岁适龄人群必须由监护人陪同进行接种,并由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人群是在校学生的,由学校有序组织,由监护人带领到就近的接种点进行接种;接种前监护人应如实详细告知受种儿童健康状况及过敏史;相关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群广泛宣传、发动、引导适龄学生尽快接种,并跟踪掌握学生接种情况。

(二)未在我州学校、幼儿园上学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宣传、引导监护人带领儿童到具备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接种单位接种。

(三)非在校在园儿童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辖区指定的接种点进行接种。

五、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适龄儿童需在监护人陪同下进行接种,且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有效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因接种登记需要,监护人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了解新冠肺炎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以方便接种。

(二)接种时:接种前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由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三)接种后:要落实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措施,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3天内孩子要清淡饮食,注意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四)医护人员24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不能承担采样任务。

(五)被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48小时内不能做核酸检测。

(六)各县市医疗结构、疾控中心必须将疫苗接种和核酸采样人员分开编排,负责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不能同时承担核酸采样任务,不得将采样点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在同一地点,避免出现核酸检测质量问题。

六、接种禁忌症

(一)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四)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七、其他接种注意事项

我国建议暂不推荐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14天,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为了让孩子更加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建立好全人群免疫屏障,提高全民防控水平,请广大干部群众高度警惕适龄儿童的感染风险,积极带领孩子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争取早接种早保护!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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