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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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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0-14 作者: 来源: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连续报告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这起疫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疫情防控的警钟。鉴于国庆中秋长假期间人员跨省流动频繁,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我市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近14天有青岛旅居史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应尽快主动向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报告相关情况,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接受街道(乡镇)健康管理。

2.从即日起,凡从青岛来合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者,须到集中隔离点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和留观期间食宿费用均自理。核酸检测阴性者要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备,居家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7天至第10天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

3.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保护,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4.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甘南州人民医院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近期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青岛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向所属街道(乡镇)或单位报备。


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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